(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权义务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设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