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交所对美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25)及三名董事的纪律行动)
香港联合交易所谴责美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25)及其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王美慧女士,执行董事萧翊铭先生,以及前执行董事钟国伟先生。联交所进一步指令王女士及钟先生须各完成24小时有关监管及法律议题、董事职责、《企业管治守则》及《上市规则》第十三、十四及十四A章的培训;萧先生须完成21小时相关培训。该公司附属公司Sterling Apparel Limited(SAL)在关键时间内向客户JPO及其控股公司三泰提供财务资助,包括签署多封支持函、提供420万美元免息无担保垫款,并以王女士及萧先生名义认购JPO股份,构成多项须披露交易、主要交易及关连交易。上述交易未获董事会批准,亦未遵守《上市规则》关于公告、书面协议、股东批准等规定。JPO新股上市计划最终失败,公司于2024年6月披露相关事项。该公司及相关董事未提出抗辩,同意接受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