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对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及股份锁定期安排进行核查。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00亿元,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中航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中航控股。发行前后中航集团合计持股比例由53.71%增至60.58%,仍为控股股东。中航集团与中航控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