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已履行必要程序,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深交所同意。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发行人已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嘉美转债”议案,同意行使提前赎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