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