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6年1月15日,执行人员收到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提交的证券交易披露。UBS AG于2026年1月14日因客户主动发出并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100股,总金额为6,940.0000港元,成交价为每股69.4000港元;同日卖出该公司普通股9,900股,总金额为688,435.0011港元,成交价为每股69.5389港元。上述交易为UBS AG为其自身账户进行,UBS AG为最终由UBS Group AG拥有的公司,且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