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纳尔股份关于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情形的承诺)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情形,包括未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符合会计准则、现任董事及高管未受行政处罚或公开谴责、公司及高管未被立案调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等。如违反承诺,公司将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投资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