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会议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流程、表决与决议机制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涉及重大资产交易、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