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辛军先生近日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业务。本次解除质押股份12,667,2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6.08%,占公司总股本的7.46%,质权人为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同时,辛军先生将12,66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山东鲁花投资有限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质押后,辛军累计质押股份33,982,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9.97%,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上述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