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保荐机构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