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6年1月))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一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审议程序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955.5201万元,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