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1月1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三项议案,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且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