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持有的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蓝星节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不存在该条款所列示的六类情形,包括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财务报告问题、董监高受处罚、公司或董监高被立案调查、控股股东重大违法行为等。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