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经董事会通过,自2026年1月起实施。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议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交审议意见。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并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