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股东宁波正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6年1月8日解除质押股份45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4.0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3%,质权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解除质押后,宁波正晟累计质押股份45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14.06%。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小敏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正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61.58万股,累计被质押股份4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