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浙江分公司签订《化工产品销售合同》,合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中石油将根据公司实际需求供应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供应量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该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无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稳定原材料供应,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积极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