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利益冲突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度明确利益冲突的定义及常见情形,包括持有竞争企业或业务往来企业权益、关联(连)交易、与竞争方存在聘任关系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管理机构,负责审批及调查利益冲突事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定期申报并填写《关于利益冲突的声明》和《利益冲突申报表》,对未申报或拒不整改者将采取惩戒措施。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