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叶氏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2.07A条及公司章程,公布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的安排。公司将通过其官网(www.yipschemical.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未来的公司通讯,并仅在股东要求时寄发印刷本。公司不会发送电子版刊登通知,股东需自行查阅网站获取最新通讯。
对于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如会议通知、委任代表表格等),公司将个别向股东寄发印刷本,并附带索取邮寄地址的表格。
股东如因技术困难或个人意愿难以访问网站,可书面请求或填写回条,向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或通过电邮is-enquiries@vistra.com申请免费寄发印刷本。该请求自收到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有效,如需延续须重新提交书面请求。
若股东未提交回条,则视为同意以网站版本接收所有未来公司通讯。回条一经提交即视为放弃收取印刷本的权利。相关详情可查阅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