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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氏化工集团(00408.HK):致非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内容摘要

(原标题:致非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叶氏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2.07A条,通知非登记股东有关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的安排。所有未来的公司通讯(包括年报、中期报告、会议通告、通函等)的中英文版本将仅以电子形式刊登于公司网站(www.yipschemical.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不再自动发送印刷本。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如寻求股东表决指示的文件)将在提供有效邮寄地址的前提下,额外以印刷本个别寄送。非登记股东须通过持股的银行、经纪、托管商或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提供邮寄地址,否则需自行查阅上述网站获取资料。有意收取印刷本的股东可填写回执表格并提交至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该请求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之后需重新申请。查询可致电(852) 2980 1333或电邮is-enquiries@vistr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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