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精鋒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工作細則》,明確薪酬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的專門機構,負責研究制定並審查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與薪酬計劃或方案。委員會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組成,獨立非執行董事佔二分之一以上,委員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設主席一名,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薪酬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制定薪酬政策與架構、審核管理層薪酬建議、對董監高進行年度績效考核、監督薪酬制度執行、審核賠償安排、確保董事不參與自身薪酬釐定、審核獎勵計劃及股份計劃等事項。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可召開臨時會議,會議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公司人事行政部門為日常辦事機構,提供相關資料支持。本細則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在公司H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