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李丹女士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经验与能力。李丹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培训并取得证书。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