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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力科技: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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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全资孙公司Meili Holding GmbH以现金方式收购Hitched Holdings 2 B.V.持有的Hitched Holdings 3 B.V. 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不涉及股份发行和募集配套资金,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土地、反垄断等相关法律法规,资产权属清晰,定价公允,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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