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援引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并对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文件签署日期为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项目主办人为邱龙凡、刘奕儒、王志、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