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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 董事提名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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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提名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提名政策(草案)》,明确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根据规定,董事会或单独/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相同主体提名,但不得提名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士。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提名提案、候选人详细资料及签署的同意函。公司须按香港上市规则披露被提名人信息,并评估是否延期会议以确保股东有至少10个营业日考虑相关信息。本政策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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