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要求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不少于三名,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