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开展年度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提出董事薪酬建议、审定离职赔偿安排、防止董事自定薪酬,并负责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与变更。委员会决策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后实施。会议召开需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完整保存并可供查阅。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原2012年版本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