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
博泰车联网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多数成员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任。秘书由公司秘书担任,亦可另行委任具备资格人士。薪酬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可采用现场、电话或视像形式举行,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决议须经半数以上成员通过,书面签署决议亦具效力。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供董事查阅。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检讨管理层薪酬,建议执行董事及高管的薪酬待遇、赔偿安排及非执行董事薪酬,并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委员会须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厘定,审查股权激励方案及股份计划合规性,就服务合约发表意见,并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委员会须向董事会报告,并获授权获取履职所需资源与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