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负责制定公司ESG策略、审核ESG目标达成情况、识别ESG领域风险、督导政策合规、审阅年度ESG报告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