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机构的职责与运作机制。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董事。委员会主任由具备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及财务信息披露;审查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及重大调整;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外部审计独立性;审议内部审计制度与年度计划;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审查管理层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回应;监督财务报告相关不当行为举报机制;向董事会汇报企业管治合规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并可建议解任或提起诉讼。委员会每年应与董事会召开至少两次会议,可通过会议或书面传签方式决策,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需妥善保存并及时报送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