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薪酬政策制定、考核标准审议及人事选任建议。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董事和高管的薪酬、绩效考评、继任计划等提出建议,相关薪酬政策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程还规定了会议召开、表决程序、委员履职要求及公司支持保障措施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