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文互联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浙文互联及子公司北京浙文互联餐饮有限公司因2021—2024年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且相关借款未在年报中如实披露,违反信息披露和资金往来监管规定。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唐颖、张磊、郑慧美、王颖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表示将加强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