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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能低碳(00145.HK):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兼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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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兼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信能低碳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5)董事会宣布,易庭晖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易庭晖先生现年41岁,持有香港理工大学理学士学位,并于香港中文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及完成法学专业证书课程。他自2012年12月起获认可为香港律师,曾任职多家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企业融资实务,自2023年5月起自行经营律所。易庭晖先生曾担任多家上市公司公司秘书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于2024年获得大湾区律师专业资格。其委任为期一年,年薪100,000港元,由董事会参考经验、职责及市场情况厘定。易庭晖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管及主要股东无关联,亦未持有公司股份权益。董事会确认,此次委任后公司已全面遵守上市规则第3.11及3.23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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