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关于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共有183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690.69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行权价格为7.085元/份。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采用集中行权模式。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公司业绩方面,2024年扣非净利润为4.4801亿元,超过考核目标4.1亿元;每股分红增长率为122.97%,高于70%的考核要求,两项指标均满足行权条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显示,183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考核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符合行权条件。行权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本次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