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銀建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提名委員會根據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董事會決議案成立,其組成須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規則要求。委員會由至少兩名成員組成,成員由董事會從執行及非執行董事中委任,多數成員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且至少一名成員為不同性別。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主席或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法定人數為2人。委員會會議程序受公司組織章程細則規管。董事會授權委員會進行調查,向僱員索取資料,並可向外尋求法律或專業意見,必要時可邀請具備專業知識的外界人士出席會議。委員會職責包括:每年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協助編制董事會技能表並提出建議;物色合資格董事人選並提出提名建議;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繼任計劃(特別是主席及行政總裁)向董事會提供建議;支援董事會表現評估;研究董事會指定的其他課題。委員會會議記錄及報告由秘書或其代表傳閱予全體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