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2024年度江苏永之清部分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永清环保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及其夫人因江苏永之清2024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需补偿73,226,153.24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已收到补偿款26,000,000元,剩余款项将通过应收账款回款、资产处置等方式逐步支付。本次补偿不影响公司2024年度损益及控制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