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萬科海外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號:01036)發布了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修訂的薪酬委員會職權範圍。委員會由董事會委任,成員不得少於三名,其中大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總經理為當然委員,主席由董事會委任且必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會議可透過電話或視像方式進行,決議可由全體成員書面簽署生效。委員會職責包括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提出建議,審批管理層薪酬方案,釐定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待遇(含非金錢利益、退休金及賠償),檢討終止職務或行為失當相關的賠償安排,並確保董事不參與自身薪酬的制定。委員會有權向管理層索取資料,諮詢獨立專業意見,並獲得足夠資源履行職能。會議紀錄及年度報告須提交董事會,職權範圍將刊登於公司及港交所網站供公眾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