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