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星宇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明确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会议召开与表决方式等内容。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