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核人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1人,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对董事和高管人选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相关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