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变动的管理要求。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规定,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规定了禁止买卖股票的敏感期间、股份转让的限制比例、信息披露义务等内容。要求相关人员在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禁止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和衍生品交易。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