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使用募集资金须履行审批程序,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变更用途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接受保荐机构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