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负责审议合规与风险管理目标、机构设置、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定期报告等,并监督风险管理系统有效性。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由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决议须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和列席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