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与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职权范围及相关规定,临时提案需提前10日提交。会议表决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应依法保障股东权利,确保会议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