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提名或任免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费用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