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评,并提出薪酬建议。相关薪酬方案需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委员会还负责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