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签订《还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石家庄恒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还款协议》,确认截至协议签署日应偿还的债权本金为1亿元。利息按5年期以上LPR计算,自协议签署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度结算。公司分四期偿还本金,分别于2027年至2030年12月31日前支付2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和4000万元。款项优先抵扣当期利息,再抵扣本金。石家庄恒扬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王潇瑟的控股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协议有利于缓解公司短期偿债压力,降低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