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浙江世宝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2月30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253%,反对和弃权比例较低。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