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任免程序及职责范围。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具备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及相应管理经历。细则规定了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包括近三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等。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解聘或辞职后及时报告并公告,且原秘书需完成离任审查及工作交接。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保密工作、组织培训及督促合规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支持,并可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