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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能低碳(00145.HK):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及未能符合上市规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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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及未能符合上市规则)

信能低碳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5)宣布,李黎明女士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5年12月31日起生效。辞任后,李黎明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董事会确认,李黎明女士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须提请股东或交易所注意的事项。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由于李黎明女士辞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及审核委员会成员人数均低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10(1)条及第3.21条规定的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要求。公司正积极物色合适人选填补空缺,并将在李女士辞任之日起三个月内尽快恢复合规。公司将适时发布进一步公告。

于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张国龙先生、苏达文先生及庄苗忠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黎明女士、杨伟雄先生及袁慧敏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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