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若未采纳建议,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相关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